因县城乡规划管理处招聘城市规划岗位人员在3月15日(省人才市场)和7月20日(县人才市场)前后两次报名中出现规定报考专业不相一致,经研究,定于7月27日(8:30—16:00)对该招聘岗位组织补充报名,现将报考专业名称公布如下: 报考专业名称:城市规划、城乡规划、资源环境与城市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城镇规划与管理
中共新昌县委组织部
新 昌 县 人 事 局
新 昌 县 规 划 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