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单位工作需要,并报请县职能部门核准,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范围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经济类、管理类专业研究毕业生;或具有经济类、管理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户籍不限。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招聘职位工作;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三)待遇
录用后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和择优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2、资格审查。
3、面试。参照录用公务员面试办法。
4、考核。考核办法和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5、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6、聘用。经上述程序后,集体研究、择优录用。被确定聘用的对象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16日- 7月31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海盐县财政局人事教育科(海盐县武原镇新桥北路168号417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职称资格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研究执行。联系电话:0573—86122380或86122381。
海盐县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