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复旦大学举办公共管理(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注重协调发展,重视民生改善,合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市社会工作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提升社会工作者研究处理社会问题和社会政策的能力,尽快培养一批复合型、高层次高学历的社会工作人才,根据《中共宁波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委托复旦大学举办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班,并对符合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学员给予经费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和学习年限
公共管理(社会工作)硕士,学制3年。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从事社会管理与社会工作的在职人员,或有志于从事社会工作的其他种类人员。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08年7月31日。
三、入学考试和辅导
1、考试时间:20O8年10月。
2、考试科目:共计3门。其中英语、公共管理基础和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三门为全国联考;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复旦大学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
3、为帮助学员通过入学考试,宁波市人事局培训中心将聘请上海高校优秀教师来甬进行考前辅导。
四、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
采用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培养方式,以双休日为主每月集中4—5天,由复旦大学教师来甬面授,教学点设在宁波市人事局培训中心。学员修满公共管理(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且通过答辩,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复旦大学将授予公共管理(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五、培养费用及资助办法
本期公共管理(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班招生名额为50名。其中市直(含海曙、江北、江东区)20名,其他县(市)区30名。
复旦大学公共管理(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38000元。宁波市市直(含海曙、江北、江东区)从事社会管理和社区实践工作的相关人员,经单位推荐并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定同意后,市人才经费给予每人培养费50%的资助,08年资助20名。其他县(市)区可参照市级资助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决定。推荐名额按录取名额的1:2推荐,详见《复旦大学公共管理(社会工作)硕士推荐名额表》(附件1)。
六、报名程序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应积极组织,抓紧推荐,并于7月4日将推荐对象的《复旦大学公共管理(社会工作)硕士申报表》(附件2)报市人事局培训中心。经汇总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定。资格认定合格后,申请人参加全国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被正式录取者,与市人事局签订培养协议,正式列入培养资助对象(当录取人数超过资助总额时,按入学考试成绩逐位淘汰)。具体事项可详见有关招生简章(网址:www.rcpx.net)。
做好政府资助培养公共管理(社会工作)硕士工作,是培养急需的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提升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整体实力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切实帮助学员解决学习期间工作、生活实际困难,保证如期完成学业。
联系人:陈晓燕 联系电话:87117241、87111393。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 波 市 人 事 局
二○○八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