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消防局招聘消防文职人员公告

日期:2010年7月28日     浏览量:6304

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公开招聘消防文职人员的启事

 

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现公开向全市招聘19名消防文职人员。文职人员为企业用工性质,实行劳务派遣,主要从事消防辅助执法、消防宣传、消防电视制作、乐队、教学培训等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消防文职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公安消防机构要求的相关专业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5、年龄在18岁至35周岁之间,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相貌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6、报考防火处、宣教中心岗位者有管弦乐演奏特长优先。

 

二、工作地点:

市公安消防局部分直属单位及各区消防大队

 

三、派遣岗位:

文职人员岗位:19人


工作单位


派遣人数


岗位及要求


防火监督处


3人


文职人员岗位(文秘、法律岗位优先)

宣教中心

4人

电视摄像操作员一名

新闻文字工作人员二名

电视节目主持人一名(限女性)

培训中心

3人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员三名(限男性,理工科专业学历,师范毕业生或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江干大队

3人

文职人员岗位(文秘专业优先)

富阳大队

3人

文职人员岗位(限男性)

临安大队

3人

文职人员岗位(文秘、新闻专业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 2010年8月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A309。

3)报名者需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供下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简历、学历证书及失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4)报名结束后,劳务派遣公司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合格者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综合测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综合测试有一项不合格者即淘汰。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报名人员自行在浙江人才网(www.zjrc.com)上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

2、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技能、体能测试、心理测试等。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综合测试对象。

考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

3、面试:

综合测试通过者即可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有管弦乐器特长者须现场演奏,乐器自带)。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杭州市公安消防局。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录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将作为录用的重要依据之一。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且不再重新确定替补人员。

 

六、拟聘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浙江省人才网(www.zjrc.com)、浙江人才派遣网(www.zjrcpq.com)、杭州消防网(www.zjhz119.com)上公示五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派遣岗位、劳动报酬、派遣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约定。

 

七、待遇:

录用者劳务派遣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杭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录用后年收入约2.5-4.5万元,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住宿自行解决。

咨询电话:0571-87713059

 

 

点击下载:报名表 

 

 

杭州市公安消防局

                       二O一O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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