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日,首个由地方政府出台对信用修复作出具体规定的的政策《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在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符合条件的企业对主动开展信用修复并不看重,往往要在遇到问题时才会去申请,特别是受疫情影响,有的企业在复工复产中急需金融授信、参与招投标等信用支持,这就耽误了时间。”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前期的细致摸排中,他们发现全市约有1800余家受过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符合信用信息修复条件,然而在信用修复方面存在较大不足。
为鼓励引导企业主动修复信用,提升自身信用水平,树立信用维护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在浙江省综合执法指导办的指导下,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该项工作列入了今年全市最佳实践创新项目,以文件形式下发推进,并迅速组织全员培训,邀请信用办专家讲课辅导,制订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提出明确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
“在走访中,我们发现很多企业对信用修复并不了解,也不知道如何去进行修复,从而导致了企业信用建设方面的不足,很多企业负责人在得知消息后很快就申请办理了。”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一情况,他们在前期主动排摸符合信用修复条件企业的基础上,及时向企业普及信用修复的相关政策,甚至送服务上门,主动为其办理,助力企业信用修复“零次跑”。
据悉,截至目前,嘉兴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已通过上门服务协助企业办理信用修复申请380家,申请企业的范围涉及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工贸企业、商业流通等领域,已完成信用修复企业274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细化服务环节,深入服务一线的同时,嘉兴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中探索积累的经验进行认真梳理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嘉兴经验,获浙江全省推广。